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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核工业、医疗放射源运输的企业都知道,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必须持有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』。这份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特殊资质,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合法开展高危物品运输业务。
核心审批条件包括:5辆以上专用运输车辆(含可牵引半挂车的牵引车),总载质量不得低于15吨;配备卫星定位系统的辐射监测设备;每辆车至少配置1名具有辐射防护知识的押运员。
前置准备阶段
车辆技术等级须达到行业标准一级 制作完整的车辆检测报告(附CMA认证) 购置符合GB11806标准的专用容器材料申报关键点
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合格证明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重点岗位人员辐射安全培训证书值得注意的是,涉及二类、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申报材料,需额外提供运输线路可行性分析报告。
特别提醒:2024年起,新申报企业需通过危化品运输监管平台的在线模拟测试,系统将自动生成考核报告。
多地政务服务中心已开通『远程视频勘察』通道,企业可通过专用APP上传车辆配置、安全设施等实时影像。工作人员在48小时内完成数字化核验,较传统现场核查效率提升70%。
(电子证照示意图:此处描述符合要求的车辆配置方案)
证件有效期为6年,到期前90天需提交延续申请。特别要注意近3年的运输台账、未发生辐射事故声明、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三大核心材料的完整性。